內文補充:
雖然各大媒體刊出此新聞時都聲稱 Big Train 「誼銘實業公司、英凱國際開發公司」是「代理商」,但實際上他們的產品並非代理,都是自己請美工描摹其他品牌的設計然後自己生產的商品。此點必須點出以正視聽。
以下轉載自「自由時報」
2016-01-21 16:1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
藝人「小豬」羅志祥日前才因自稱「中國人」惹議,現又爆出曾代言的知名牛仔褲品牌「Big Train」代理商,涉嫌抄襲競爭對手的日本浮世繪潮T販售,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今調查偵結,將代理商誼銘實業公司、英凱國際開發公司及其負責人鄭淯維、設計師吳芳美起訴。
起訴書指出,大列車服裝集團創辦人兼實際負責人鄭嘉輝,於78年創立誼銘實業公司,引進日本街頭品牌「Big Train」商品,89年再設立英凱國際開發公司,生產牛仔褲及其他成衣商品;鄭嘉輝之子鄭淯維則於98年至102年間,擔任誼銘實業負責人,另於95年出任英凱代表人。
檢方調查,鄭淯維與吳芳美明知「葛飾北齋風格設計」圖樣,是同屬服飾業的段落公司取材自日本江戶時代浮世繪畫家葛飾北齋的作品「富嶽三十六景」系列風景畫及人物插畫,經由採樣選擇、重新編排所完成的創作,並將之印製在「paragraph」品牌潮T對外販售,頗獲好評。
100年2月前,鄭男等人見段落公司所販售潮T熱賣,由吳女以繪圖軟體自網路上套取段落的「葛飾北齋風格設計」圖樣,去除葛飾北齋的英文名字後,再加上對外宣傳的日籍設計師高橋的英文名稱TAKAHASHI字樣,重新產製成「Big Train」T恤,並於各大百貨公司專櫃及門市販售,並委託藝人羅志祥代言行銷。
檢方表示,段落公司發現自家商品遭抄襲後,曾於同年發電子郵件向誼銘實業公司抗議,誼銘的設計部經理當時回函稱「已通知製造商將即日下架該商品」,但日後段落公司仍在百貨公司的「Big Train」專櫃發現仿製潮T,憤而提告。
檢察官將雙方T恤圖樣送交專業鑑定,結果認定確有抄襲,今調查偵結,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誼銘、英凱公司,及其負責人鄭淯維和設計師吳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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